汉江师范学院是985还是211大学? 汉江师范学院
汉江师范学院2024年在湖北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高专批一共招3682位高考生。
汉江师范学院的招生人数 1
下文将以汉江师范学院在湖北物理类2023年的招生计划为例,为2024年高考生展示汉江师范学院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专业名招生人数一年
学费汉语言文学12-小学教育20-汉语言文学585200审计学134000商务英语344000日语224000统计学274000行政管理384000网络与新媒体204000科学教育374000财务管理494000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305200信息工程325200电子商务494000物流管理254000小学教育545200物理学795200环境工程724000经济与金融264000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725200旅游管理204000学前教育205200英语745200软件工程275200数学与应用数学505200网络工程395200应用化学324000化学734000生物科学634000思想政治教育514000大数据与会计454000学前教育1204000电子商务504000小学教育704000旅游管理504000
汉江师范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表(历史类) 2
本科提前批
根据湖北高考招生计划可知,汉江师范学院本科提前批历史类共招51位学生。
汉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在本科提前批历史类招51人,学制4年,专业招生代码是72。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
名额学
制收费
标准72汉语言文学5140
本科批
根据湖北高考招生计划可知,汉江师范学院本科批历史类共招543位学生。
汉江师范学院经济与金融专业在本科批历史类招30人,学制4年,专业招生代码是01,学费是4000元一年。汉江师范学院艺术教育专业在本科批历史类招14人,学制4年,专业招生代码是02,学费是4000元一年。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
名额学
制收费
标准01经济与金融304400002艺术教育144400003学前教育154520004小学教育504520005汉语言文学154520006英语574520007日语154400008商务英语344400009网络与新媒体244400010历史学864400011心理学174400012财务管理254400013审计学154400014行政管理204400015物流管理154400016电子商务154400017旅游管理204400018思想政治教育7644000
高职高专批
根据湖北高考招生计划可知,汉江师范学院高职高专批历史类共招479位学生。
汉江师范学院商务英语专业在高职高专批历史类招28人,学制3年,专业招生代码是60,学费是4000元一年。汉江师范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在高职高专批历史类招52人,学制3年,专业招生代码是53,学费是4000元一年。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
名额学
制收费
标准60商务英语283400053电子商务523400055学前教育393400052大数据与会计673400051大数据技术243400050计算机应用技术273400056小学教育483400057小学语文教育503400058小学数学教育343400059小学英语教育503400054旅游管理6034000
河北省:最低503分 3
汉江师范学院在河北省物理考生有2个专业招生,物理学专业分数最低,要503分,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分数最高,要515分。
在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中,515分考生各科目分数为语文数学总分197分,外语101分,物理50分,再选科目最高87分。
在物理学专业中,503分考生各科目分数为语文数学总分206分,外语99分,物理29分,再选科目最高89分。
汉江师范学院在河北省历史考生有2个专业招生,小学教育专业分数最低,要523分,英语专业分数最高,要526分。
在英语专业中,526分考生各科目分数为语文数学总分192分,外语109分,历史71分,再选科目最高82分。
在小学教育专业中,523分考生各科目分数为语文数学总分181分,外语93分,历史77分,再选科目最高87分。
汉江师范学院的王牌专业名单 4
1、汉江师范学院的省级特色专业:商务英语、食品生物技术。
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中文全称:汉江师范学院;英文全称: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0518;法人代表:肖德。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学校本部位于十堰市城区,另有丹江口校区。校本部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丹江口校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本科学生在校本部就读,专科学生在丹江口校区就读,师资互通,资源共享。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校长任招生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九条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依据湖北省教育厅的高校招生计划投放政策,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北省发改委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专科新生入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详细收费项目和标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的体制。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资格线和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其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十四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本校,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的相关政策执行。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非高考改革省份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实行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填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体育类进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0.6)*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3.书法学专业(梯度志愿)按“(考生文化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0.5+体育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投档时生源省份已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成绩录取;
2.若部分省份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照湖北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对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学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各生源省份高考分数相同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均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录取时参考同分排位值情况确定考生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兼顾教师职业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捐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等执行。
第二十四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按规定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汉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考生和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六条学校财务处是按照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唯一机构,并出具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电子),不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
通讯单位: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42000
电话:0719-8846111 8846222
传真:0719-8846116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719-8846011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jc.
微信公众号: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微信小程序: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4年汉江师范学院在各省录取分数线 6
一、汉江师范学院2023录取分数线(在本省)
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在湖北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历史类486分、物理类486分。
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在湖北省(普通类专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历史类416分、物理类401分。
二、汉江师范学院2023录取分数线(在外省市)
1、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99分。
2、在山东省(普通类普通类二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453分。
3、在浙江省(普通类平行录取一段)最低录取分数为:综合类569分。
4、在河北省(普通类本科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历史类503分、物理类490分。
5、在江西省(普通类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分别为:理科492分、文科525分。
汉江师范学院师资力量 7
具有较强的办学实力。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教学团队。专任教师640人,兼职教师170人,其中高级职称220余人,研究生220余人,“双师型”教师286人,全国优秀教师和湖北名师各1人,湖北省优秀教师4人。聘有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100余位知名学者、博导为客座教授,聘请有7名外籍专家常年在校任教。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七千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近125万册,建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目前拥有校内6个教学实验教学中心(实训基地),109个实验(实训)室,校外实训基地152个,建有集教学、科研和实习实训于一体的附属示范幼儿园1所。2005年学校通过“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优秀”等次,2011年顺利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
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汉江师范学院招生批次、全国排名等信息,我们可以判断:汉江师范学院是一所非常值得高三同学报考的公立二本大学,欢迎大家报考这所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的好大学!
汉江师范学院算不算好大学?算好的二本吗? 8
下文中,小编将从汉江师范学院在全国高校中的排名、以及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在湖北省的收分情况等方面,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
1、汉江师范学院的全国排名
根据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可知,汉江师范学院在全国高校中排在第558位;根据校友会2023年中国大学排名可知,汉江师范学院在全国高校中排在第492位;根据中国科教网2023大学排名可知,汉江师范学院在全国高校中排在第992位;
综合国内多个排行榜的数据,我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汉江师范学院在全国的排名位于492名至992名之间,属于区域知名大学。
2、汉江师范学院在湖北省的收分情况
①物理类
汉江师范学院第03组2023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1分,最低位次为91884名;
汉江师范学院第04组2023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79分,最低位次为93248名;
汉江师范学院第05组2023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6分,最低位次为88576名;
汉江师范学院第06组2023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5分,最低位次为89291名;
由上可知,汉江师范学院近1年在湖北物理类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超了本科批线55分。
②历史类
汉江师范学院第01组2023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4分,最低位次为25888名;
汉江师范学院第02组2023年本科批最低分为486分,最低位次为25226名;
由上可知,汉江师范学院近1年在湖北历史类的最低录取分数线超了本科批线58分。
综合以上可知:汉江师范学院在全国2756所正规大学中,排名处于前17.85%的位置;且最近1年在湖北的录取分数线也不低。所以我们总结出:汉江师范学院算是一所比较好的二本大学,值得高三同学报考!
汉江师范学院招生简章(2024年参考) 9
由于2024年的招生简章目前还未公布,所以下文展示的是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的招生简章内容,请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中文全称:汉江师范学院;英文全称:Hanjiang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10518;法人代表:肖德。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是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七条学校本部位于十堰市城区,另有丹江口校区。校本部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丹江口校区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本科学生在校本部就读,专科学生在丹江口校区就读,师资互通,资源共享。
第八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校长任招生委员会主任,成员由分管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收费
第九条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依据湖北省教育厅的高校招生计划投放政策,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湖北省发改委和湖北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本、专科新生入学收费项目和标准。详细收费项目和标准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汉江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jc.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根据教育部要求,学校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监督”的体制。学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各批次录取资格线和投档规则,根据考生填报志愿的情况,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为依据综合考查,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类各专业(英语、日语、商务英语)只招收本专业语种和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的应试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必须以英语或日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其中英语专业要求高考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
第十四条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报考本校,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招生专业规定的选考科目要求,志愿填报和投档规则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的相关政策执行。学校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在同一院校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非高考改革省份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份,学校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实行梯度(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填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第十六条普通类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电子档案相关信息(高考分数、志愿、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结合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所填报专业志愿因专业额满而不能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向其他缺额专业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学校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七条艺术、体育类进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生源省份划定的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依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
(一)湖北省内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美术学、绘画、数字媒体艺术、音乐学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0.6)*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3.书法学专业(梯度志愿)按“(考生文化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2”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4.体育类专业按“考生文化成绩*0.5+体育素质测试成绩*0.75”计总分由高到低排序。
(二)湖北省外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
1.投档时生源省份已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各省统一规定的排序成绩录取;
2.若部分省份没有制定统一的成绩计分标准,则按照湖北省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分及录取规则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执行国家规定的加、降分政策,认可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办加、降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并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对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在录取时与其他考生同等对待。学校各专业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各生源省份高考分数相同考生的投档排序规则,均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的规定执行,录取时参考同分排位值情况确定考生专业。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兼顾教师职业需要。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凡填报本校志愿的进档考生,按规定录取后一律不换录、不退档。
第五章 入学与毕业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如发现学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予以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三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学校建立了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社会捐助等为辅的资助体系,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具体按照《汉江师范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实施办法》等执行。
第二十四条具有学籍的学生在学校按规定完成所修专业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汉江师范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从事招生活动,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考生和家长谨防受骗。
第二十六条学校财务处是按照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唯一机构,并出具湖北省学校收费专用票据(电子),不委托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由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学校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北京南路18号
通讯单位: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442000
电话:0719-8846111 8846222
传真:0719-8846116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电话:0719-8846011
学校官网网址:http://www.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http://zjc.
微信公众号:汉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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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值得上吗? 10
当然值得。原因很简单,汉江师范学院是一所通过了教育部备案的正规本科大学。从各方面来看,汉江师范学院的综合实力、师资力量都不弱,所以肯定是值得高考生报考的!
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推荐汉江师范学院的王牌专业。
1、汉江师范学院的省级特色专业(2个)
商务英语、食品生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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