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艺术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大学? 广西艺术学院
2024广西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
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招生计划表(历史类) 1
本科批
根据广西高考招生计划可知,广西艺术学院本科批历史类共招103位学生。
广西艺术学院广告学专业在本科批历史类招18人,学制4年,专业招生代码是062,学费是12000元一年。广西艺术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本科批历史类招4人,学制4年,专业招生代码是063,学费是12000元一年。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招生
名额学
制收费
标准062广告学18412000063广播电视编导4412000064风景园林10412000065文化产业管理22412000066艺术史论8412000067艺术管理18412000068美术学7412000069艺术设计学7412000070艺术与科技5412000071戏剧影视文学4412000
广西艺术学院就业前景怎么样? 2
广西艺术学院的就业前景非常好,应届毕业生的平均工资还算高,具体为5800元,比全国应届生的平均工资高800元。除此之外,广西艺术学院工作了几年后的毕业生,就业前景也非常好,下表将展示平均薪资水平。
广西艺术学院平均工资和全国毕业生比应届生5800元高800元毕业2年7600元高1300元毕业5年10700元高2800元毕业10年14700元高3900元综合以上数据来看,广西艺术学院就业前景非常好。
广西艺术学院在国内的历年排名情况 3
1、2024年
在武书连中国大学综合实力排名中,广西艺术学院排名全国第606位。
在校友会中国大学排名中,广西艺术学院排名全国第289位。
在金平果本科院校竞争力排名中,广西艺术学院排名全国第306位。
综上可知,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在全国本科高校中的最新排名是第289位~606位。
2、2023年
广西艺术学院在武书连大学排名中排在第551名,在校友会榜单中排名第303位,在金平果本科院校竞争力排名中位列第336名。
综上可知,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在各个本科大学中的具体排名是303位至551位之间。
相较于2023年的最高排名,广西艺术学院2024年在国内的排名整体上升了14位。
3、2022年
广西艺术学院2022年在国内本科高校的排名是316名-398名,具体为:校友会榜单316名、金平果榜单398名。
回看广西艺术学院最近三年在全国的排名情况,我们可以知晓:广西艺术学院历年来的排名在289名~606名之间。
广西艺术学院的招生人数 4
下文将以广西艺术学院在广西理科2023年的招生计划为例,为2024年高考生展示广西艺术学院各专业的招生人数。
专业名招生人数一年
学费广播电视学54200广告学1312000风景园林912000艺术与科技812000
广西艺术学院好就业吗? 5
广西艺术学院非常好就业,毕业生出来非常好找工作。
根据就业报告提供的数据可知:广西艺术学院18%的毕业生在媒体行业有较好的发展、广西艺术学院14%的毕业生在教育培训行业有较好的发展、广西艺术学院12%的毕业生在广告行业有较好的发展、广西艺术学院7%的毕业生在互联网行业有较好的发展、广西艺术学院6%的毕业生在房地产行业有较好的发展。
广西艺术学院的应届毕业生,有26%的人在南宁找到好工作、有14%的人在深圳找到好工作、有12%的人在广州找到好工作、有8%的人在北京找到好工作、有8%的人在上海找到好工作。
下表为大家展示的是广西艺术学院毕业生近年的真实就业率。
广西艺术学院就业前景就业率出国率考研率95%1%5%广西艺术学院招生简章(2024年参考) 6
由于2024年的招生简章目前还未公布,所以下文展示的是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的招生简章内容,请大家参考!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广西艺术学院(以下简称“我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基本情况
第一条学校全称:广西艺术学院。学校代码:10607。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南湖校区)。
第二条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我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普通本科高等艺术院校之一,现为国家文化和旅游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高校,国家批准的具有学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广西特色优势高校,广西博士点立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单位。
第三条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本科;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广西艺术学院;证书种类:硕士研究生颁发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本科颁发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学制: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3年,本科专业学制4年。
第四条教学单位:我校下设音乐学院、音乐教育学院、美术学院、美术教育学院、设计学院、中国画学院/漓江画派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影视与传媒学院、建筑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等16个教学单位,1所艺术研究院。
第五条学科专业:我校现有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设计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新闻传播学6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2个本科专业。我校已实现艺术学门类5个一级学科设置全覆盖,在国家布点的艺术学门类29个基本专业、4个特设专业里,我校已设置30个,覆盖率达到90%,形成了较为完备的高等艺术教育体系。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目录见下表:
序号
学院
考试(专业)类别
招生专业(方向)
说明(详见招生简章)
1
人文学院
美术设计类
艺术管理
招收美术设计考生
2
美术教育学院
美术教育
3
美术学院
绘画
4
设计学院
数字媒体艺术
5
视觉传达设计
6
产品设计
7
服装与服饰设计
8
工艺美术
9
动画
10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
中国画
11
影视与传媒学院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2
建筑艺术学院
环境设计
13
造型艺术学院
雕塑
14
陶瓷艺术设计
15
公共艺术
16
绘画(壁画)
17
绘画(装饰绘画)
18
中国画学院/
漓江画派学院
书法类
书法学
19
影视与传媒学院
广编类
广播电视编导
20
影视摄影与制作
21
播音主持类
播音与主持艺术
22
舞台表演类
表演(舞台影视表演)
23
音乐学院
民歌演唱类
音乐表演(民歌演唱)
仅招收广西考生
24
音乐学院
音乐演奏类
音乐表演(演奏)
招录乐器种类详见第二十四条
25
流行音乐
26
音乐学 (中外合作办学)
27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28
人文学院
艺术管理
29
音乐学院
音乐演唱类
音乐表演(演唱)
招录唱法详见第二十五条
30
流行音乐
31
音乐学(中外合作办学)
32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33
人文学院
艺术管理
34
音乐学院
音乐学理论类
音乐学(音乐理论)
35
录音艺术类
录音艺术
36
作曲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37
舞蹈学院
舞蹈表教类
舞蹈学
38
舞蹈表演(表演与教育)
39
音乐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以舞�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和实施;下设监督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再监督,再检查。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政策
第七条我校根据招生专业及生源情况拟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公布,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计划》。根据文化和旅游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我校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西藏、新疆投放分省计划,详见我校后续发布的西藏、新疆基层文化人才共建培养项目说明。
第八条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规定的报考条件的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第九条按照教育部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计划编制原则具体如下:
1.广西生源
(1)除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外,其它考试类别编制所有专业的分省分专业计划。
(2)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不单独编制广西分省计划,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
2.外省生源
(1)除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外,其它考试类别专业在外省不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录取时,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予以安排招生计划。
(2)音乐演奏类、国标舞类专业全国按不分省计划编制。
第十条普通二本类专业面向部分省份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五章招生范围
第十一条我校除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戏剧影视文学、文化产业管理专业仅招收文史类考生外,其它专业文理兼招。
第十二条我校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音乐表演(民歌演唱)、音乐教育(以舞�
第十三条普通二本类专业按分省分专业计划面向部分省(区、市)招生。
第六章入学考试
第十四条我校202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各省(区、市)考生报考的本科专业,如涉及到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艺术统考有达标要求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我校202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类别对应请考生自行到我校招生信息网查阅。
第十六条专业考试中凡有一门以上(含一门)科目缺考或考试成绩为零的,不能取得该专业考试的合格资格。
第十七条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资格的考生,按照高考所在省(区、市)规定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有关规定参加文化课入学考试。
第七章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我校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九条录取时,根据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所使用的考生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不含加分项。普通二本类专业录取时,所使用考生高考文化统考成绩总分含加分项。
第二十条填报我校志愿,凡参加我校组织校考的省份和专业考生,必须取得我校相应类别(专业)的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我校根据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分别划定文化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分文理,不设文、理科分数级差。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生源省份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报生源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各专业录取办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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