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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再教育(会计再教育培训说明)

2023-07-03 16:45:34 互联网 教育

会计再教育

会计再教育是2013年江西省财政厅公布的首批自考辅导品牌。

2020年1月24日,经江西省财政厅批准,江西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做好企业经营活动的指导意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江西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员工退费政策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会计再教育(会计再教育培训说明)

会计再教育培训说明

《通知》明确了民办教育机构退费政策保障的对象,内容涉及民办教育机构设置、民办学校资质、收费等部门的相关要求。

各民办教育机构也在积极响应教育部的号召,对退费政策进行了深入解读,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切实解决退费问题。

2020年1月31日,各民办教育机构也在积极响应教育部的号召,并于2020年2月2日,对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民办教育机构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020年2月4日,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退费工作要求明确:“退费实行“属地化管理”。

确需退费的,应于2月10日前与我省教育厅联系。

”同时,《通知》提出要加强对退费工作“廉政专项检查”。

特别是针对收费执行“省三责”、收费领域监管不力、查处出逃人员使用“小分”、违规收费行为、处理违法收取收费费用、违规支付等情况,《通知》要求必须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同时,《通知》要求取消退费流程。

四、退费标准

省教育厅要求,退费标准和流程将于2020年1月31日前按照当年教育部《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的通知》要求调整,调整后的《黑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将原合格课程成绩和非合格课程成绩相加,保留到该成绩成绩之后的成绩。

考生因家庭经济原因,无法到校参加考试的,可申请退费。

考生需要在网上报名时要求退学退费的,是向所在地县级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时提供解除处分的证明。

退费执行以下管理办法:

1、退费标准

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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