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音乐(艺考音乐术语)
艺考音乐
艺考音乐是艺考专业考试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音乐学专业校考的通知》,[2014]78号文件要求,我省2018年起组织美术类、音乐学类、舞蹈学类(舞蹈)、表演类(服装表演)、戏剧与影视学类(戏剧影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外考点实行省内校考查分制度。
艺考音乐术语
省外考点考生如在省外考点参加考试,成绩按各校校考成绩记‘”。
各校考生如在我省考点参加考试,成绩按各校考成绩记‘’。
一、各校考点的评卷办法
1.校考工作组由招生院校负责组建和组织实施。
评卷点要按照《评卷工作要求》(附件5)的评分标准组织评卷工作。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进入评卷区。
高考试卷分为A、B两类,采用标准答案评分,
A类试题的答题卡,采用非多项式评分,分值为95分。
B类试题主要是针对客观题答卷,对主观题答题,评分标准分为三档,每档各2分,两类试题均由评分点负责组织。
每组试题中都有
四种题型,供评分参考使用,评分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均在评卷教师逐题仔细核对无误的
下发到各学科评卷教师手中。
按规定,作答主观题和客观题的评分,应由评卷教师组织评阅和统分,即整个评卷过程中不再由评分教师本人进行评阅。
主观题部分由评卷员进行评分。
非选择题部分由评卷员进行评分。
主观题部分实行一次性主观题试题全部电子化后,评卷系统将统一组织考试机构专家统一到国家和省评卷点进行试评和评卷,并将评分误差在考生
试卷评阅中进行。
对《国家评卷实施细则》中可能出现的修改误区及纠正偏差点,主观题部分不允许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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