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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中课改方案?

2024-09-03 17:49:31 互联网 知识

(一)课程类别与科目

  1. 类别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其中,必修、选择性必修为国家课程,选修为校本课程。

  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全面发展需要设置,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课程内容,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学生,必须在本类课程规定范围内选择相关科目修习;其他学生结合兴趣爱好,也必须选择部分科目内容修习,以满足毕业学分的要求。

  选修课程,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学科课程标准的建议以及学校办学特色等开发设置,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2. 科目

  普通高中开设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劳动等国家课程,以及校本课程。具体学分安排见表1。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试(考核)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分。学生毕业学分最低要求为144学分。其中必修课程88学分,选择性必修课程42学分,选修课程14学分。

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当地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以及学校

2(1)综合实践活动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其中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

  (2)劳动共6学分,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在课外时间进行,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

  (3)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二)课程内容

  普通高中课程要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注重学科内容选择、活动设计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养成的有机联系,符合学科课程标准。按照课程标准对学科核心素养、课程目标以及对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课的不同要求,在保证学生修满必修学分达到共同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学生不同的发展需求,分类分层设计课程教学内容,为每位学生发展奠定不同基础

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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