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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 西藏大学

2024-08-28 20:43:12 互联网 知识

2024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招生计划、报考条件、考试时间、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下面是高考家长网漂亮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2024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多少》,希望可以在西藏大学方面帮助到您。

一、西藏大学招生简章(2024年参考)

由于2024年的招生简章目前还未公布,所以下文展示的是西藏大学2023年的招生简章内容,请大家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规范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西藏大学章程》和教育部、西藏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西藏大学;英文名称为Tibet University。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江苏路36号。现有四个校区:河坝林校区、纳金校区、罗布林卡医学院校区、罗布林卡财经学院校区。

第三条  办学类型:公办,西藏大学是西藏自治区所属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2013年列入“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2017年入选首轮“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

第四条  学校招生计划是贯彻落实教育部、区党委、政府及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坚持统筹入学机会与公平,以社会需求与就业为导向,结合学校办学资源的实际,统筹、平衡后制定公布的。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长、相关分管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学院院长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审核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六条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学校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等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七条  西藏大学招生办公室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本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本校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7)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8)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结合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生源、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招生来源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育主管部门和教育部审定后,通过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制定的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2023年学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2525人,面向上海、浙江、河北、河南、山西、山东、辽宁、广东、广西、湖南、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天津、吉林等20个省市和西藏自治区区内投放;专项计划有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部队生源计划、边境专项、地方优师专项计划和地方优质计划。(具体见《西藏大学2023年普高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在区外各省(市)投放的非艺术类专业计划均列本科二批次;艺术类专业按照计划投放省(市)安排的批次招生。

第十二条  学校在区内投放的计划中,艺术类本科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艺术体育本科控制线,列提前艺体批次;其他非艺术类专业执行西藏自治区划定的控制线,列提前单独批次、本科一批次、本科二批次等。

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所涉专业按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次的省控线录取,列专项计划批次;部队生源计划执行我区划定的部队本科控制线录取,列部队生源本科批次;地方优师专项计划执行提前批艺体类本科控制线录取,列提前单独录取批次;地方优质专项计划、边境专项计划执行所涉专业普通计划的省控线和本科一批次录取;

列本科一批次的专业有:汉语言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新闻学、历史学、生态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环境科学、生物科学、化学、地理科学、地理信息科学、建筑学、城乡规划、交通运输、土木工程、临床医学、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口腔医学、行政管理、经济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英语、法学、学前教育、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税收学、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交通运输和旅游管理专业实行专业内大类招生,交通运输分设铁路运输和道路运输方向;旅游管理分设酒店管理方向。

具体批次可在《西藏自治区2023年普高招生计划》中查看。

部队生源计划录取新生在入学前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学校对不签订“定向协议书”者不予办理报到注册手续,并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口腔医学专业优秀学生与四川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英语专业与华南师范大学实行联合培养;理学院、生态环境学院优秀学生与武汉大学实行联合培养;经济与管理学院部分专业与武汉理工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财经学院所有专业与西南财经大学实行联合培养,详情可咨询所在学院。

第十五条  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总计划的1%,用来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与办法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招生“阳光工程”,为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十七条  在上海、浙江、河北、辽宁、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天津10个省(市)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按照生源省(市)公布的选考科目和录取办法执行。

西藏自治区外其他省(市)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105%以内,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认可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

第十八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有单科要求的,在单科达到专业条件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当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原则,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中,凡达不到录取条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同分考生安排专业规则。若投档成绩中已显示了各省的排序规则,则按照各省的排序规则执行;若投档成绩中没有各省的排序规则,投档成绩相同,理工类依次参照数学、理科综合、语文,高者优先;文史类依次参照语文、文科综合、数学,高者优先。

区内语文成绩=藏语文和汉语成绩平均折分。

一经省级招办审核后的预录结果不因补投考生而改变。

第二十条对部分专业有单科成绩要求,具体如下(表述方式为:区内/区外)。

汉语言文学:语文或汉语≥100分/语文≥110分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汉藏翻译、藏语言文学):藏语文≥120分且汉语≥100分(仅区内);

新闻学:藏语文≥110分且汉语≥90分;

物理学、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60分/≥90;

翻译(英汉翻译):语文或汉语≥90分/语文≥100分;

英语≥70分/≥100分;

英语:英语≥70分/≥100分。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符合要求,专业考试成绩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艺体类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参照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录取,录满为止,若艺术类专业成绩相同,则看高考文化成绩高低录取。考生所在省招办另有规定的,按省招办要求执行。

各省(市)考生报考艺术类专业,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2023年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且成绩合格。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装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按照省级统考合格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舞蹈表演专业男女各招12名。

第二十二条  英语专业应试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三条  学校招生时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建筑学、城乡规划、交通运输、资源勘查工程、土木工程、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因培养性质和教学、就业等要求,不建议色盲、色弱、弱视、残疾考生报考。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报到时,对其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材料进行逐一核查并现场采集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审查合格的允许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凡审查中发现考生信息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按照《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作取消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3个月的德、智、体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在复查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奖学金)、贷(助学贷款)、助(勤工助学)、补(困难补助)、减(减免费用)等措施,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第二十八条  学校按自治区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学杂费,公布招生计划同时公布学费标准。根据藏教委字〔2000〕39号文件规定,学校住宿费为800元/学年,学费标准参看《西藏大学2023年新生收费标准一览表》。

第二十九条  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规定,自治区对师范类专业、农牧林水地矿类相关专业新生实行免补(补助)政策,免费(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学费2800元、住宿费800元、生活费3000元。

第三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培训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  附则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ga

学校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u

第三十三条  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西藏拉萨市江苏路36号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编:850000

咨询电话:0891—6405900

第三十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891—6405101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西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西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四)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 )中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 )中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1051临床医学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考生本科毕业专业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另外,报考考生必须获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与学位证,两证缺一不可。

其他有关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考生等其他具体要求的请参考《西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

由于地域环境的特殊性,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西藏自治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 年10月8日至10月25 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 日至9月27 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复试时间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与录取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23 年12月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 月 25 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 年 4月底前完成。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再结合招生计划、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心健康等,择优录取。

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科目及范围可查看《西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西藏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

五、学费与奖助

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为依据。依据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我校面向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在职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评部分奖学金。

六、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2024 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不含拟接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及实际录取推免硕士接收人数将进行调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 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 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 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 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般集中在周末、节假日、寒暑假等上课。具体上课方式与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不提供住宿。

七、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

八、其他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且必要时通知其所在单位。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其他未涉及事宜,以国家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891)6405192(研招办)

(0891)6405194(培养办)

(0891)6152963(研管科)

三、2024年西藏大学高考最低录取位次

2024年高考,西藏大学在上海的最低录取位次是34239位,在江苏的最低录取位次是79873位。

下方展示的是西藏大学近年高考的最低录取位次!如果你是上海2025年高考生,高考位次超过了31709位,那么被西藏大学成功录取的概率就很大!

招生

省份专业组2024

位次2023

位次2022

位次上海01组337813332731709上海02组342393223621514上海03组319042431730730上海04组326413462531709上海05组342393158434009江苏02组65949--江苏03组72743--江苏04组79873--江苏01组14582--

大学录取分数、位次受招生人数变化的影响,大家可以看看下方:西藏大学各个院校专业组2024年的招生人数、以及最近几年的招生人数变化!

招生

省份专业组2024

招生

人数2023

招生

人数2022

招生

人数上海01组155上海02组111上海03组111上海04组311上海05组411江苏02组1江苏03组1江苏04组1江苏01组1

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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