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1(机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1年)
机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1(机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1年)
发表时间:2023-06-19 00:27:10
本文目录
- 机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1年
- 国航退票手续费规定2021
- 2021学生退机票政策
- 2021飞机票退票新规
- 机票退票扣多少手续费
- 疫情期间飞机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1
- 2021机票退改政策
机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1年
一、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旅行日期在2021年1月27日至3月8日期间999开头客票的旅客,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免费办理一次客票变更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相同航线国航航班。(一)乘机日期在1月27日至2月3日期间的旅客,在1月27日0时以后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二)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期间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第7天)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要求变更至2021年7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或已经办理过一次免费变更再次要求变更或退票的旅客、以及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退改。二、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如您已确定取消春运期间出行计划,请尽快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退票或航班变更申请。对于需要办理客票变更的旅客,如尚未确定旅行日期可以先行取消座位,待确定旅行日期后再变更航班。退票规定1、一般是起飞前24小时以前收不超过10%的退票费起飞前22以内2小时以前收10%的退票费,起飞前2小时以内收20%的退票费,其他规定见航空公司退票明细表。2、退票只能是原出票地退款,客人如不是本售票点购买的机票,我们只能帮客人取消座位,并在机票的最后一页写上客人于X年X月X日X点X分申请退票,同时盖上公章。若机票后有机场盖的航班延误公章,则该票全退,不收取任何费用。3、若姓名输错,属同音字错误,其它时间和航段等不变,则可向航空公司申请全退,将重新出票的白联附在退票上面,注明同音字输错,申请全退。
国航退票手续费规定2021
法律分析:1、开车前8天(含当日):不收取退票费用;
2、7天以内~48小时内:扣除票价5%费用,例如车票100元,48小时前退票将扣除5%,也就是5元;
3、48小时~24小时:扣除票价10%计算,例如车票100元,开车前24小时,但是却不足48小时,扣除10%也就是10元;
4、24小时以内:扣除票价20%计算,例如车票100元,距离开车前24小时以内,扣除20%,也就是20元;
5、开车前48小时~15天期间,改签/变更到站距开车15天以上,又在距开车15天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费;
6、已经改签(含变更到站)后的车票乘车日期在春运期间,退票时一律按照票面票价20%核收退票费;
7、如果出现乘客因为伤、病,中途下车的,在退票时,核收应退票款20%的退票费;
8、如果遇到列车全程停运,在收到退票通知后之开车后5日内,申请退票即可,退票时不收取手续费,已经换取了纸质车票时需要到车站窗口办理退票;
9、挂失补车票不能办理改签、变更到站,但是可以退票,退票时按照规定核收补充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2021年飞机票退票手续费标准》
一、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3月8日机票的旅客,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至少免费改期一次,航空公司及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一)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三、航空公司可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2021学生退机票政策
法律分析:疫情期间退机票不收手续费,根据国家全民航局最新规定,在2020年1月28日以前购买的机票如果需要退票,那么都可免收手续费。
法律依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
第二十一条 由于承运人或旅客原因,旅客不能在客票有效期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航程,可以在客票有效期内要求退票。
旅客要求退票,应凭客票或客票未使用部分的“乘机联”和“旅客联”办理。
退票只限在出票地、航班始发地、终止旅行地的承运人或其销售代理人售票处办理。
票款只能退给客票上列明的旅客本人或客票的付款人。
第二十二条 旅客自愿退票,除凭有效客票外,还应提供旅客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分别按下列条款办理:
(一)旅客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24小时以内、两小时以前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10%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前两小时以内要求退票,收取客票价20%的退票费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要求退票,按误机处理。
(二)持联程、来回程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三)革命残废军人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四)持婴儿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免收退票费。
(五)持不定期客票的旅客要求退票,应在客票的有效期内到原购票地点办理退票手续。
(六)旅客在航班的经停地自动终止旅行,该航班未使用航段的票款不退。
第二十三条 航班取消、提前、延误、航程改变或承运人不能提供原定座位时,旅客要求退票,始发站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第二十四条 旅客因病要求退票,需提供医疗单位的证明,始发地应退还全部票款,经停地应退还未使用航段的全部票款,均不收取退票费。
患病旅客的陪伴人员要求退票,按本条第一款规定办理。
2021飞机票退票新规
法律分析:2021年9月1日起,机票退款申请7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
法律依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旅客自愿变更客票或者自愿退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第二十四条 由于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有可利用座位或者被签转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为旅客办理改期或者签转,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变更费。
由于非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第二十五条 旅客非自愿退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退票费。
第二十六条 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收到旅客有效退款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退款手续,上述时间不含金融机构处理时间。
第二十七条 在联程航班中,因其中一个或者几个航段变更,导致旅客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完成整个行程的,缔约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协助旅客到达最终目的地或者中途分程地。
在联程航班中,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按照本规定第二十四条办理;旅客非自愿退票的,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五条办理。
机票退票扣多少手续费
机票退票扣手续费需要视情况而定。
因承运人的原因退机票不扣手续费;因旅客的原因24小时前退机票扣机票价款10%的手续费,24小时内2小时前退机票扣机票价款20%的手续费,2小时内退机票扣机票价款30%的手续费,飞机起飞后退机票扣机票价款50%的手续费。
法律依据:
2021年9月1日生效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
由于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在有可利用座位或者被签转承运人同意的情况下,为旅客办理改期或者签转,不得向旅客收取客票变更费。
由于非承运人原因导致旅客非自愿变更客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所适用的运输总条件、客票使用条件办理。第二十五条 旅客非自愿退票的,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不得收取退票费。
疫情期间飞机退票手续费新规定2021
法律分析:线上退票业务办理时间优化至全天候24小时,同时退票截止时间由开车前25分钟调整至乘车站开车前;对现金购票和已取报销凭证的旅客,可先在12306网站办理退票手续,180天内到全国铁路任一车站领取退票款项;车站自助售票设备新增退票功能,满足使用电子支付方式且未换取纸质报销凭证旅客的退票需求,提供24小时全天候服务。
法律依据:《机票退票手续费新规定》 2020年1月27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要求,28日0点前已购买机票、且乘机日期在此时限之后的民航旅客,如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申请,各航空公司及其客票销售代理应在客票有效期内为旅客办理免费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交通运输部发布公告,决定自2020年1月28日0时起,此前在道路水路客运站、联网售票平台等渠道,已购买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客票的旅客,自愿改变行程需退票的,售票单位应当予以免费办理退票,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同办理。
同时,各地根据新型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暂停本地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发班的,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2021机票退改政策
长龙航空 -长春航线购票时间:自2021年01月13日(含)起,凡在2021年01月13日(含) 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票乘机时间:2021年01月12日 (含)至2021年01月31日(含)之间适用航线: 长春进出港国内航班退票规则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申请非自愿退票, 全额退还票款和可退税费2、凡在2021年01月13日(含)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 票,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01月12日(含)至2021年01月31日 (含)之间的长春进出港国内航班,于01月12日-01月15日 已经办理的自愿退票,可申请补退,返还已收取的退票费。其余日期以外的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 已收取的退票费/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改期规则1、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在适用乘机日期范围内的航班起 飞前4小时前提出航班变更申请,且申请变更至2021年03月 27日(不含)前的航班,同舱可免费办理一次航班日期变更; 如升舱改期,可免收取变更手续费,升舱差价正常收取2、仅可免费改期一次,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按自愿变更 执行备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拓展资料】办理渠道:旅客可通过原购票渠道(机票代理商、旅行社、OTA第三方 平台、网站等)办理退改长龙航空 -哈尔滨航线购票时间: 自2021年01月13日(含)起,凡在2021年01月13日(含) 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票乘机时间:2021年01月12日 (含)至2021年01月31日(含)之间适用航线: 哈尔滨进出港国内航班退票规则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申请非自愿退票, 全额退还票款和可退税费2、凡在2021年01月13日(含)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 票,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01月12日(含)至2021年01月31日 (含)之间的哈尔滨进出港国内航班,于01月12日-01月15 日已经办理的自愿退票,可申请补退,返还已收取的退票费。其余日期以外的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 已收取的退票费/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改期规则1、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在适用乘机日期范围内的航班起 飞前4小时前提出航班变更申请,且申请变更至2021年03月 27日(不含)前的航班,同舱可免费办理一次航班日期变更; 如升舱改期,可免收取变更手续费,升舱差价正常收取2、仅可免费改期一次,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按自愿变更 执行备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办理渠道 :过原购票渠道(机票代理商、旅行社、OTA第三方 平台、网站等)办理退改长龙航空 -北京航线购票时间:自2020年12月25日(含)起,凡在 2020年12月25日(含) 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票乘机时间:2020年12月25日 (含)至2021年01月16日(含)之间适用航线: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退票规则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申请非自愿退票, 全额退还票款和可退税费2、凡在2020年12月25日(含)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 票,且乘机日期为2020年12月25日(含)至2021年01月16日 (含)之间的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于12月25日-12月30日 已经办理的自愿退票,可申请补退,返还已收取的退票费。其余日期以外的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 已收取的退票费/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改期规则:1、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在适用乘机日期范围内的航班起 飞前4小时前提出航班变更申请,且申请变更至2021年01月 20日(不含)前的航班,同舱可免费办理一次航班日期变更; 如升舱改期,可免收取变更手续费,升舱差价正常收取2、仅可免费改期一次,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按自愿变更 执行备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办理渠道:通过原购票渠道(机票代理商、旅行社、OTA第三方 平台、网站等)办理退改长龙航空 -石家庄航线购票时间: 自2021年01月04日(含)起,凡在 2021年01月04日(含) 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票乘机时间:2021年01月04日 (含)至2021年01月19日(含)之间适用航线: 石家庄进出港国内航班退票规则: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至原购票渠道申请非自愿退票, 全额退还票款和可退税费2、凡在2021年01月04日(含)前购买的长龙航空891客 票,且乘机日期为2021年01月04日(含)至2021年01月19日 (含)之间的石家庄进出港国内航班,于01月04日-01月07 日已经办理的自愿退票,可申请补退,返还已收取的退票费。其余日期以外的已办理完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 已收取的退票费/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改期规则:1、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在适用乘机日期范围内的航班起 飞前4小时前提出航班变更申请,且申请变更至2021年03月 27日(不含)前的航班,同舱可免费办理一次航班日期变更; 如升舱改期,可免收取变更手续费,升舱差价正常收取2、仅可免费改期一次,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按自愿变更 执行备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办理渠道 :通过原购票渠道(机票代理商、旅行社、OTA第三方 平台、网站等)办理退改南方航空 -哈尔滨、漠河航线购票时间: 凡在2021年1月15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哈尔滨、漠河(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的784开头客票乘机时间:2021年1月12日(含)至2021年2月8日(含)适用航线:哈尔滨、漠河进出港国内航班变更规则:自2021年1月15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前的航班: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舱位票价价差。申请变更至2021年4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规则:自2021年1月15日(含)起申请退票: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备注:本通知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南方航空 -北京航线购票时间: 凡在2021年1月5日(含)前购买、行程涉及北京机场进出港(含经停)南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的784开头客票。乘机时间:2021年1月3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适用航线: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变更规则:自2021年1月5日(含)起,在客票有效期内首次提出改期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前的航班:1、在航班起飞前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2、在航班起飞后申请变更,免收变更费,需收舱位票价价差。申请变更至2021年4月1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如果您尚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建议您在航班起飞前联系原出票地或南航客服取消航班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再办理航班变更手续。退票规则:自2021年1月5日(含)起申请退票:1、在航班起飞前取消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免费办理退票手续。2、航班起飞后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按上述变更规定办理变更后再提出退票申请,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三)本公告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中国国际航空 -北京航线购票时间: 凡在2020年12月14日0时(含)以后申请客票变更或退票,在2021年1月4日(含)前购买或换开的999开头的国内客票(包括里程奖励客票)乘机时间:2020年12月14日(含)至2021年2月28日(含)之间适用航线:北京进出港国内航班退票及变更规则(一)变更航班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变更航班,变更至2021年3月31日(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再次变更航班或变更至2021年4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如果您尚未确定新的旅行时间,建议您在航班起飞前先取消航班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再办理客票变更手续(二)退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办理客票未使用航段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三)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变更承运人,建议您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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